|
发表于
2021-1-25 19:1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网民朋友:
您好!来帖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01月23日,郑某驾驶川SH234**号电动二轮车从渠江街道兴盛路往渠江街道后溪街方向行驶,当日14时27分许行经渠县渠江街道百合苑路段时,与邓某驾驶的川S27A**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川SH234**号电动二轮车驾驶人郑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渠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