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燕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8月20日上午,达州市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路政大队、政府督查室,前往五家重点货运码头,检查货车装载货物情况,并向货运码头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督促有问题的码头进行整改。
约谈中,公安交警分别通报了五家企业涉及超载超限问题,同时指出超载超限车辆上道路行驶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要求其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时整改。
执法人员要求五家货运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为货车装载货物,严禁货运码头为超载车辆装载货物,所有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准载质量装载货物。进出码头的货车,都应用计重设备进行称量,对超出法律规定吨位的货车现场卸货,达到标准吨位的货车才能上路行驶。
此外,执法人员还要求货运企业定期对驾驶人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和安全防护意识,教育驾驶员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五家货运码头负责人均表示,坚决将此次约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驾驶员,同时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落实,迅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治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下一步,渠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推动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