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燕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7月以来,渠县交警大队重拳整治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把“城区乱停乱放车辆、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渠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情况收集、分析、上报。
7月1日,该大队在三楼会议室召开“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部署会,7月15日,召开“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重点,精心调整勤务,抽调警力充实一线,安排执勤民(辅)警包路口带班执勤,实行执勤民(辅)警定时、定岗、定责,城区道路网格化布警,加强早晚高峰时段指挥疏导,规范行车秩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严肃查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为提高路面管控能力,大队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摩巡”和“步巡””的勤务模式,确保充足警力上路执勤,着力地提高街道的见警率,坚持逢违必纠原则,加强对摩托车、电动三轮、电动自行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劝离工作,努力维护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根据辖区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规律,灵活勤务时间和整治地点,大队既采取错时整治、分组出击等措施每天开展区域整治,并将警力投放至摩托车、电动车出入频繁的路段进行治理,通过早晚高峰蹲点固守执法、平峰时段流动巡逻整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重点打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占道、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突出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同时,渠县公安交警还分阶段、分步骤宣传大队开展整治的时间、措施、重点整治的违法、重点整治的路段,营造文明交通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城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加市民交通守法意识。
7月1日以来,渠县交警大队整治乱停乱放4328起,其中,电子抓拍1553起,拖移车辆168台。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行为664起,其中,暂扣非法营运三轮车39起,没收遮阳雨伞266把。利用官方“双微”平台发布整治信息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