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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至3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为契机,在辖区开展了酒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5台次,设置检查点6处,检查各类机动车1000余台,查处酒驾违法行为5起。 本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渠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达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要求,切实加大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行动期间,各参战警力根据以往查处酒驾的规律和特点,创新查纠方式,灵活安排警力,查处范围向城区结合部和城区小街小巷小路口小餐馆延伸,在餐饮、娱乐场所的重点路段,进行封闭式过滤检查,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检查“零容忍”,从重从快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渠县公安交警大队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有效防止了民警执勤执法中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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