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亲姐妹各自随夫贩毒 老公都跑路姐妹同获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3 10: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本文由 渠县网 www.quxian.cn  整理提供:
亲姐妹各随夫一起贩毒
老公都跑路姐妹同获刑
广州一对姐妹选择和各自的丈夫一起贩毒。4个月后,两名女子都被警方抓获,而她们的丈夫却都跑了。
现年28岁的阿丹和23岁的阿婷是亲姐妹,两人都来自广东阳江,近年来一起随着各自的丈夫到广州市从化区谋生。但两姐妹选择了和丈夫一起贩毒。
2015年3月至7月,阿丹、阿婷以及她们的丈夫朱某、李某一起,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在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附近的河堤处、从化区江埔街某人行道等地,多次将海洛因卖给三名吸毒人员。2015年7月24日12时许,阿丹、阿婷在太平镇准备再次将价值200元的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刘某时,被当场抓获。
在法庭上,两姐妹都不交代毒品的确切来源,只说毒品是“别人送来的”,绝口不提自己老公和毒品的关系。姐姐阿丹在法庭上多次想掩护妹妹,但在法官的反复询问及法庭教育下,还是坦白了和妹妹一起贩毒的事实。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果:被告阿丹和阿婷因犯贩卖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各1000元。
说法:本案中的被告阿丹和阿婷,都知道贩卖毒品是不对的,但为了丈夫,为了家庭,都没有选择制止丈夫贩毒,而是选择加入他们。但是贩毒这条路,即使是再亲近的人让你加入,也绝对不能走: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严重的更会被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案中的两对夫妇,他们贩卖毒品的后果不仅仅是夫妻双双违法犯罪,同时,由于母亲进监狱,父亲在逃,他们的孩子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不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因此,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请务必远离毒品。
本文结束,多谢阅读!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生活在渠县 爱上渠县网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