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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1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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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来帖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02月07日,何某驾驶川S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渠县工业园区方向往渠县南大梁高速收费站方向行驶,当日10时11分许行经渠县庆丰大道南段艺峰名府小区路段时,在车辆右转弯过程中与徐某驾驶的川SD378**号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川SD378**号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渠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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