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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人,文明祭祀!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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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农历七月十五是传统中元节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水务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发布通告

8月14日至8月23日,

严禁在中心城区

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

及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规范祭祀行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移风易俗,提倡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祀、植树纪念、家庭追思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来缅怀先人。


  二、中元节期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23日),在我市中心城区(东至南国大道、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达渝高速达州南站、达州绕城公路、金龙大道、长田隧道、汇通大道东段,西至达州市天立学校、达州火车站、马莲路、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北至元九大道、肖公庙、高家坝、徐家坝、达宣快速通道)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四、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住区和林(草)区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市城管执法局:12345;

市生态环境局:12345;

市公安局:110;

市水务局:267311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43770,

达川区城管执法大队:5188801。


  七、本通告自2024年8月14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水务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4日






 文明祭祀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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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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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00:31: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七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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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00:3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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