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青岛警方最新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14 11: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8月13日,

青岛警方通报

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1、金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3月,网民金某为“赚眼球”“博关注”,随意编造虚假案情,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高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3月,网民高某道听途说,且未经查证,便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谎称青岛某学校食堂餐饮有问题导致200多名学生晚上去医院诊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王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4月,网民王某因与某商家产生消费纠纷,为泄私愤,遂使用电脑P图软件,伪造并传播谣言视频,对商家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4、高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4月,网民高某因个人纠纷,在微信群内侮辱威胁他人,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给其造成心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5、曹某侮辱他人案 

2024年5月,网民曹某因与前妻代某感情不和,婚姻破裂,心怀恨意,遂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作品、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多次侮辱代某,对代某名誉及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6、王某某诽谤他人案 

2024年7月,网民王某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多次在某平台小区群内对李某进行辱骂、诽谤,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于 2024-8-14 12:5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4 13:0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5 00:3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实事求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5 00:3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