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
青岛警方通报
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2024年3月,网民金某为“赚眼球”“博关注”,随意编造虚假案情,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024年3月,网民高某道听途说,且未经查证,便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谎称青岛某学校食堂餐饮有问题导致200多名学生晚上去医院诊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王某寻衅滋事案
2024年4月,网民王某因与某商家产生消费纠纷,为泄私愤,遂使用电脑P图软件,伪造并传播谣言视频,对商家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024年4月,网民高某因个人纠纷,在微信群内侮辱威胁他人,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给其造成心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024年5月,网民曹某因与前妻代某感情不和,婚姻破裂,心怀恨意,遂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作品、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多次侮辱代某,对代某名誉及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024年7月,网民王某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多次在某平台小区群内对李某进行辱骂、诽谤,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